重庆一老太潜入菜园偷菜,被菜主发现后便逃跑,追赶过程中老太意外摔倒受伤住院,菜主是否需要对老太的受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偷菜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10月21日21时,黄某在查看菜园时发现王某正在偷采其种植的香菜,遂发声制止。王某听到声音后立即逃跑,黄某随手找到一根木棍开始追赶,过程中王某意外摔倒致伤。
10月24日,王某因伤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右肱骨大结节骨折,其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王某认为黄某持棍对其追打,致使其摔倒受伤,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并未举示证据证明黄某持棍追打,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王某住院的病历上也没有用棍击打致伤的伤情诊断,由此可见王某的受伤与黄某的行为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黄某采取的喊叫、追赶等行为并未超出一般人的合理预见范围,故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行为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应从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的违法性、发生损害结果、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本案中,黄某的制止、追赶行为与王某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所以黄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因情况紧迫可实施紧急自助行为。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涉嫌侵害黄某的财产权,黄某为防止事后无法举证和追索,致使自己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制止王某并追赶的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
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日常生活中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王某的偷菜行为是道德与法律均不宽容的行为,不能因为“谁受伤”而判“谁有理”,也不会因为“谁哭闹”而判“谁有理”。
司法不会让任何一个守法者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过错买单。任何人也不能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
责任编辑:黄小群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男子偷菜游戏上瘾多次盗窃蔬菜 先后三次对同一车辆下手2023-10-30
- 南安:男子玩现实版“开心农场”偷地瓜砍甘蔗被拘2018-11-07
- 现实版偷菜!日本福冈菜田频繁被偷致菜价上涨?2018-01-29
- 最新国内新闻 频道推荐
-
博主初中门口接女友放学? 假的! 账号封停 2024-06-13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