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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津云报道河南项城一起家事案件:李女士产后腰疼,被丈夫带到小区内的“小诊所”理疗,操作不当致骨盆、髋关节、踝关节扭伤,如今行走困难、生活难以自理;丈夫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

据李女士讲述,受伤后她又出现骨髓水肿、跟腱损伤、下肢肿胀变形等问题。丈夫张某担心请假耽误上班,多次提出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仍拒绝支付治疗费用,其父母甚至认为花钱给她做手术不如重新娶媳妇。张某则称,去小诊所理疗是李女士同意的,此后他多次带她到大医院看病;因李女士半夜喊疼影响休息,他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孩子,身心俱疲,且认为妻子未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坚持要求离婚。

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育有一子;李女士患病,需要家人的关爱和陪护;张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判决不准予离婚。张某表示,2025年、2026年两次起诉均被驳回,年底还将继续上诉。

法律人士提示,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患病、丧失行动能力时,另一方不能仅因照料负担重就抽身离开;同时,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案也提醒,产后腰痛等不适应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正骨、理疗的风险不容忽视。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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