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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原文山州计生委调研员杨朝华同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加建扩建房屋受到执法机关行政处罚问题,州纪委州监委于近期对其进行立案审查。经州纪委州监委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给予杨朝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2006年7月,杨朝华与妻子屈某离婚。2019年2月,屈某在位于文山市开化北路32米路安置区的地块上超规划建盖自建房,受到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屈某缴纳罚款后,私自提供本应注销的结婚证,以屈某、杨朝华共同共有的名义,办理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杨朝华知情后,应屈某要求,于同年9月配合屈某,以夫妻名义向银行贷款继续用于违建。在执法机关再次立案调查后,杨朝华未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房屋产权人,以产权人的身份配合调查。执法机关陆续下发相关文书,要求屈、杨二人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并恢复原貌,屈、杨二人未按要求自行拆除,反而继续违规加建。2020年3月25日,执法机关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屈、杨二人于2020年4月17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屈、杨二人未在限期内拆除,继续违规加建,该房屋最终违规加盖4层、共700余平方米。此外,杨朝华还存在向组织隐瞒其婚姻状况的行为。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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